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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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教育培训暨处级干部暑期读书班的通知

2021年08月06日 15:17  点击:[]


各处级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有关要求,按照省委组织部部署安排,学校党委决定,2021年8月开展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教育培训暨处级干部暑期读书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范围

学校全体处级以上干部。

二、学习主题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和把握重要讲话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核心要义、实践要求等,深刻把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道理学理哲理,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切实增强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现实紧迫感,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动学校各校事业实现新的更大发展。

三、学习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毛泽东 邓小平 江泽民 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简史》等指定学习材料。

2.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和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给全国涉农高校书记校长和专家代表重要回信、《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等。

3.《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四、学习形式

培训采取动员讲话、集中学习、网络学习、专题研讨、知识测试和交流发言等方式开展。

五、学习时间

2021年8月9日—16日。

六、学习地点及人员安排


地点

人员

主会场

第四会议室

全体正处级干部

分会场

第五会议室

全体副处级干部

七、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本次学习培训的重大意义,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按时参加学习培训,要深学细悟、融会贯通,深入把握学习内容的贯通性、内在逻辑的一致性,学出坚强党性、学出信仰担当。

2.严明纪律,原则上不准请假,确因公务或个人原因不能参加,须经学校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并将书面请假单报学校组织部备案。

3.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集中学习活动时要自觉佩戴口罩。开班仪式前请提前15分钟凭健康码进入学习场地。近期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个人身体有不适症状者,要及时报告。学习形式可根据最新疫情防控形势作相应调整。

4.本次培训需自带文具和学习资料。

5.培训班结束一周内,将此次学习教育培训的心得体会以部门为单位发到组织部邮箱。

6.请各部门务必于8月7日17:00前将参加培训人员报学校党委组织部邮箱(zzb@sdaeu.edu.cn)。

联系人:李华 王岑竹      电话:88117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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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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