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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99js金沙老品牌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07-19 [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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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奋发成才,全面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41号),依据《9999js金沙老品牌章程》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

第三条 奖励方式包括:授予荣誉称号、通报表彰和颁发荣誉证书等。

第二章 评选条件

第四条 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1、积极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尊敬师长,文明礼貌,遵守社会公德和校纪校规,作风正派。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刻苦努力,热爱所学专业,成绩优良,本学年无课程重修现象。

3、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体育锻炼,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本学年内未受学校、党、团处分。

4、综合测评成绩列班级前50%。

第五条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尊敬师长,文明礼貌,遵守社会公德和校纪校规,作风正派。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刻苦努力,热爱所学专业,成绩优良,本学年无课程重修现象。

3、担任学生干部满六个月以上,并能以身作则,工作积极主动、富有成效,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

4、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体育锻炼,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本学年内未受学校、党、团处分。

5、综合测评成绩列班级前50%。

第六条 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全班学生都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班级组织机构健全,班干部能以身作则,团结协作、责任心强,工作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3、全班学生积极上进,认真参加各种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每次出勤率在90%以上,班风良好;

4、全班学生学习勤奋,学风严谨,课堂秩序良好,课堂出勤率达到90%以上,班风良好;

5、同学之间在学习上互相帮助,取长补短,全班学生学习成绩不及格人数不超过本班人数的15%;

6、学年内班级无考试作弊等严重违纪现象;

7、同学间团结友爱,彼此尊重,互相帮助,关系融洽;

8、经常开展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体育活动与比赛。

9、宿舍、教室、公共卫生、晚自习等各项检查评比成绩列学校、学院前茅。

第三章 评选办法

第七条 优秀学生评选办法

1、优秀学生按照评选条件进行班级民主评议,投票评选产生,比例不超过班级总人数的10%。

2.优秀学生的评选工作由各学院负责组织。评选结果报学生工作处审核,分管校领导批准。

3、获得优秀学生称号者,可参加省级优秀学生的评选。

第八条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1、优秀学生干部在全体班干部内按照评选条件进行班级民主评议,投票评选产生,原则上每班1名。

2、获得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者,可参加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

3、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由各学院组织,评选结果报学生工作处审核,分管校领导批准。

第九条 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1、按照评选条件,由各班写出总结材料,在学院内交流,各学院按班级总数15%的比例评选。评选结果报学生工作处审核,分管校领导批准。

2、获得先进班集体的班级经学生工作处批准后可适当增加先进个人评选比例。

3、获得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可参加省级先进班集体的评选。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条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一学年评定一次,在新学年开学后一个月内进行。

   第十一条 以上各项评选工作均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按照民主、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宁缺勿滥。评定结果要张榜公示,接受学生监督。

   第十二条 学校为获奖者颁发相应的证书、奖状,个人奖要填写评审表,载入本人档案。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