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4-27 09:47:36 | 被阅览 次 | 来源: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规范课题研究工作,加强立项项目过程管理,确保研究实效,根据《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暂行管理办法》(鲁教科院〔2018〕19号)相关要求,现就做好教育教学课题结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项对象

正常研究期限内的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

二、结项要求

1.课题研究的主件要求:格式规范、论证科学、逻辑严谨,研究总报告字数不少于2.5万字;重复率低于20%;错别字低于1‰,并提交正规网站的查重报告。

2.课题研究的附件要求:课题研究高度相关的成果、支撑总报告的研究论文、专著、教材等,应为研究期间发表、出版。相关研究成果须独家注明,如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名称)成果,课题编号:×××。

3.课题研究的过程材料要求:课题开题、中期检查、成果鉴定等过程管理材料,要规范、严谨、科学。其中,过程材料的时间、主持人签字、专家签字等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出,通知课题负责人及所在单位,三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

4.《教科研成果专报》稿件要求: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所有课题须在研究期限内(含结题)至少提交一份与课题研究相关的《教科研成果专报》(要求及标准格式见附件),省教科院将通过专业评价,根据稿件质量进行奖励(奖励办法见附件)。

5.所有超过研究期限、未办理延期申请的课题,以及已经提交延期申请且到期未结题的,均予以撤项。

6.各学院(部)应按照《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暂行管理办法》(鲁教科院〔2018〕19号)相关要求认真组织鉴定工作,对过程材料和结题成果严格把关。

7.省教科院将定期开展逾期未结项课题清理工作。被撤项课题的负责人(含主动要求撤项),自撤项之日起,3 年内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省教科院将根据撤项情况相应核减管理单位申报数额。

三、结项材料报送

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结项需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并需登录“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平台”(https://espp.sdjky.net/)上传结题材料。请各学院(部)根据通知要求统一报送材料,所有结题人员根据自己教研室归属所在二级学院进行报送。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送时间

5月20日-24日、11月11日-15日

(二)电子版、纸质版材料报送要求

1.电子版

请将下述材料的电子版按命名要求发送至科技处邮箱sgysk1@163.com(请注意邮箱地址中第6个字符为数字1)。

(1)课题结题汇总表【命名方式: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结题汇总表+学院名称】

(2)教科研成果专报汇总表【命名方式:姓名+课题名称+9999js金沙老品牌+成果专报汇总表】

(3)教科研成果专报【命名方式:姓名+课题名称+9999js金沙老品牌+成果专报】(根据要求需单独另提交)

(4)成果鉴定材料【命名方式:姓名+课题名称+9999js金沙老品牌+结题材料】

成果鉴定材料请按照“附件: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结题材料包”中的文件“2.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成果鉴定材料装订格式”合成一个文档进行整理。

(5)课题结题会议照片

请将课题结题验收会议照片放入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名称为“姓名+课题名称+学院名称+结题会议照片”。

2.纸质版

纸质版结项材料装入档案袋内,并打印粘贴档案袋封皮,档案袋封皮需注明“教育教学研究”字样,详细写明课题名称、课题编号、课题负责人姓名、工作单位统一报送至科技处523办公室。

(1)课题结题汇总表

课题结题汇总表1份,汇总表必须由各学院(部)负责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鉴定申请•审批书

鉴定申请•审批书一式1份(根据要求需单独另提交1份)。

(3)教科研成果专报

教科研成果专报一式1份(根据要求需单独另提交1份)。

(4)成果鉴定材料

成果鉴定材料一式2份,请务必按照“附件: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结题材料”中的文件“2.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成果鉴定材料装订格式”要求进行胶装打印,并装入档案袋内。请注意:成果鉴定材料中涉及的课题负责人、专家等签字处需手写签字,日期也请一并填写好。

(三)管理平台上传结题材料

结题材料加盖公章后会联系各位结题人员,请各位结题人员务必于收到通知后2日内登录“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平台”(https://espp.sdjky.net/)上传加盖公章版的结题材料。

联系人:孔祥芬

联系电话:88117611 15335316500

邮箱:sgysk1@163.com

附件: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结题材料包


科技处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