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级单位:
为配合教育部、省教育厅每年一度的科研成果统计,并做好学校科研成果的统计工作,现将2023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统计数据,将作为2023年度山东省高校分类考核、高校创新平台建设、青创团队计划等绩效评价的唯一数据来源,并作为以后学校科研奖励、职称评聘及年终绩效考核的依据。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要求填报,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准确。
2、统计范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我校教职工取得的科研成果,包括论文、著作、科研获奖(只填报《9999js金沙老品牌科研奖励办法》中认定的获奖成果)、专利、软件著作权、标准、教材等,11、12月份已经录用尚未见刊的也必须填报。为配合教育部、教育厅的科研管理系统填报,本次只上报我校第一完成单位的科研成果,由第一完成人填报。其他成果2024年1月10日前填报到学校科研系统。
3、报送材料:
(1)被SCI、SSCI、EI、CSSCI、CPCI等收录的论文须提供山师大、山大图书馆出具的检索证明原件(含影响因子和引用次数,SCI检索证明以上一年度中科院论文分区体系为准,并开具中文版分区说明,SSCI分区以JCR论文分区体系为准),把论文(文件夹名为姓名+论文名称,按照封面页、目录页、正文、检索证明扫描件等顺序打包)上传到学校科研系统,暂时没检索到的也必须填报,检索后尽快补上;北大核心论文把扫描件(要求同上)上传到学校科研系统;其他论文只统计到科研系统,不上传扫描件。
(2)著作须提供原件一份,上传扫描件(要求同上),必须注明本人所写字数。
(3)专利(软件著作权)、标准等须提供原件,上传扫描件(要求同上)。
(4)获奖证书须提供原件,上传扫描件(要求同上)。
4、上交的原件由二级学院审核。二级学院建立科研档案,所有材料留存备查。
5、需上报科研成果统计表见附件,成果类型请按论文、著作、科研奖励、专利(软件著作权)、标准、教材等顺序统计,以二级学院和处室为单位统计后上报纸质表格1份(盖章),电子版发送到sgykyc@163.com,上报的科研成果必须同时填报到学校科研系统(教材除外),以后有了科研成果随时上报科研系统。纸质版报送科技处,报送日期:2023年11月23日集中报送。
联系电话:88117801
联系人:刘慧芳
附件:2023年度科研成果统计表
科技处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