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规范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结项工作,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课题办”)就课题结项工作作如下要求。
一、结项条件
课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申请结项:(1)在国家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正式出版社出版专著;(2)在国家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正式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与研究课题相关的文章;(3)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重要支持。
课题最终研究成果形式为专著或2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阶段性研究成果包括已发表文章、领导批示等。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专著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单位)报送时,均应标明“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字样及课题编号。
二、结项程序
自课题研究时限期满30日内,课题负责人应当提交最终研究成果和课题结项申请。最终研究成果通过同行专家鉴定和课题办审核后,方可结项。
请有结题意向的人员于2023年11月10日上午10:00之前联系科技处。
具体结项程序如下:
(一)申请课题结项
课题负责人向课题办提出课题鉴定申请,提出课题鉴定组专家成员名单。每项课题的鉴定专家不少于5人。鉴定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课题鉴定组组长不能由课题负责人工作单位专家担任;同一单位专家不超过2人;省内高校及科研院所专家不少于2人;鉴定专家具有高级职称,其中拥有正高级职称专家不少于3人。
课题负责人填写《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结项鉴定申请表》(附件2),将电子版表格发送至课题办电子邮箱(sklstb@shandong.cn)。
(二)确定鉴定专家
课题办审核同意鉴定申请后,下发《课题鉴定组成员名单》和《课题鉴定函》。
(三)组织课题成果鉴定
课题组将课题研究成果、《课题鉴定函》、《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鉴定意见表》(见附件3)送每位鉴定专家。每位鉴定专家认真审阅课题研究成果并在《课题鉴定意见表》上填写鉴定意见。课题鉴定组组长综合各位专家意见,形成综合鉴定意见,填写《结项鉴定书》(见附件4)一式5份。
(四)材料报送
专家鉴定后,课题组向课题办提交课题结项材料和每位专家的鉴定意见表。请各学院(部)根据科技处要求统一报送材料,所有结题人员根据自己教研室归属所在二级学院进行报送。
结题材料报送具体要求:
1.电子版
请将下述材料的电子版按命名要求发送至科技处邮箱sgysk1@163.com(请注意,邮箱名称中为数字1,不是字母L)。
(1)《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结项鉴定书》【命名方式: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结项鉴定书】
(2)课题阶段性研究成果【命名方式:课题阶段性研究成果-成果名称】
(3)课题最终研究成果【命名方式:课题最终研究成果-成果名称,如为研究报告,需按附件5格式要求排版);
(4)课题成果内容简要【命名方式:课题成果内容简要-成果名称,8000字以内】
(5)《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负责人(课题承担单位)变更申请表》【命名方式: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负责人(课题承担单位)变更申请表】
(6)《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成员变更申请表》【命名方式: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成员变更申请表】
请结题人员将以上材料放于同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9999js金沙老品牌+姓名+课题编号”命名。二级学院汇总项目结题材料放入文件夹,文件夹以“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结项材料+学院名称”命名。
2.纸质版
请按下述要求将纸质版材料提交至科技处523办公室。
(1)《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结项鉴定书》【A3纸双面印刷,中缝装订,一式5份】
(2)课题阶段性研究成果【需提交原件,审核后退回,同时提交复印件一式5份】
(3)课题最终研究成果【如为研究报告,需按附件5格式要求打印,一式5份】
(4)课题成果内容简要【一式5份】
(5)《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负责人(课题承担单位)变更申请表》【一式5份】
(6)《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成员变更申请表》【一式5份】
所有材料存装于同一个档案袋,档案袋外面注明课题名称、课题编号、课题负责人姓名、工作单位、推荐单位,由各二级学院统一报送至科技处。
(五)最终结项
课题办根据专家鉴定意见和课题结项材料,对申请结项课题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课题,由课题办颁发结项证书。
三、其他事项
1.课题原则上不允许延期结项,如有特殊原因确需申请延期的,课题负责人须在研究时限期满2个月前填写《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延期结项申请表》(见附件6),电子版【命名方式: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延期结项申请表-课题编号-课题负责人姓名】发送至科技处邮箱sgysk1@163.com(请注意,邮箱名称中为数字1,不是字母L),纸质版一式5份提交至科技处。延期不得超过1年。延期1年到期仍未完成研究任务的课题,将予以撤项处理。
2.课题立项后,一般不允许变更课题负责人、课题承担单位、课题组成员,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需履行报批手续,填写相关表格(见附件7、8),按上述结项程序中的材料报送要求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至科技处。
3.未通过专家鉴定的课题,不予结项。允许课题组在半年内修改完善,并重新申请鉴定。重新鉴定仍未能通过的,按撤项处理。
4.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管理办公室设在省社科联社团部。
5.请各位结题人员注意,附件2-8模板中的文件左上角附件编码不要修改。
联系人:孔祥芬
联系电话:88117802 15335316500
邮箱:sgysk1@163.com
附件:
1.山东省社科联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管理办法
2.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结项鉴定申请表
3.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鉴定意见表
4.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结项鉴定书
5.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最终研究成果排版打印格式
6.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延期结项申请表
7.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负责人(课题承担单位)变更申请表
8.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成员变更申请表
科技处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