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高标准高质量打造“善感知、有温度、会呼吸”的智慧名城,持续扩大新型智慧城市创新应用场景覆盖面,结合省大数据局《关于开展2023年新型智慧城市重点课题揭榜挂帅暨细分领域优秀案例征集评选的通知》要求(附件1),现组织开展济南市新型智慧城市重点课题揭榜挂帅和优秀案例征集评选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揭榜挂帅
(一)征集方向。立足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需求,聚焦难点堵点问题,省大数据局梳理确定了新型智慧城市和智慧社区运营模式、老旧社区智慧化服务水平提升、城市物联感知的身份标识与数据融合等课题作为榜单(详见附件1),鼓励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开展揭榜挂帅。
(二)申报要求。揭榜方案内容应包括揭榜单位基本情况、国内外研究现状现有工作基础、实施方法和技术路线、预期经济社会效益、揭榜方经费预算等(模板见附件2)。报送时应明确榜单任务名称。
(三)时间安排。揭榜方要按照任务要求,研究制定揭榜方案,于10月27日前发送至科技处工作邮箱,切勿自行发送至省工作邮箱。
二、案例评选
(一)征集方向。围绕“优政、惠民、兴业、强基”,聚焦数字治理、数字生活、数字生产、数字基建等领域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52个场景(详见附件1),面向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开展优秀案例征集。
(二)申报要求。申报内容包含《新型智慧城市优秀案例申报表》(附件3)、新型智慧城市优秀案例申报材料(附件4)和《新型智慧城市申报案例汇总表》(附件5)。报送时应明确应用场景类别,且同一案例不得多类别重复报送;案例中的应用场景须已实施完成且具备实地考察条件;案例申报材料应严格按照模板要求编写,包含背景目的、主要做法、特色亮点、应用成效等内容,数据详实、图文并茂为佳,切忌报送平台(系统项目)的技术方案。原则上,往年案例不再参与本次评选,确需申报的,应重点体现本年度的新做法和新成效。
(三)时间安排。请各单位于10月7日前,将《新型智慧城市优秀案例申报表》、优秀案例申报材料的电子版,《新型智慧城市申报案例汇总表》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对各区县(功能区)大数据主管部门申报的案例,市局将统一审核,将修改意见反馈至各区县(功能区),各区县(功能区)修改后,于10月10日前自行通过山东省新型智慧城市分级分类评估平台线上提报;对市直部门申报的案例济南市大数据局将统一汇总录入省平台;对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申报的案例,济南市大数据局将统一提报省工作邮箱,切勿自行发送至省工作邮箱。
(四)上榜入选。对申报的案例,济南市大数据局将组织专家进行市级评审,同步提报省大数据局参加省级评审。对通过省级评审的案例,入选首届山东省数字赋能高质量发展职工创新大赛决赛和 2023 中国新型智慧城市典型案例;对通过市级评审的案例,将纳入济南市“明星应用场景”库,统一接入智慧泉城运行管理中心,作为济南市数字化改革成果进行集中展示和应用。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做好揭榜挂帅和案例评选动员组织工作,积极揭榜,筛选报送各领域优秀案例。市直各部门、高等院校、各区县(功能区)大数据主管部门报送的揭榜方案、案例及最终上榜情况,将直接与年度高质量综合绩效考核工作挂钩。济南市大数据局将对揭榜方案、案例的报送数量、质量和上榜情况进行登记,作为考核依据。
(二)济南市大数据局在申报过程中,发现申报单位存在弄虚作假、伪造行为的,取消其三年内再次申报的资格。对入选的应用场景案例发现有申报内容不实、造成负面影响等情况,或未按要求接入智慧泉城运行管理中心的,将撤销其称号并通报。
济南市大数据局联系人:王振宇 15637148132 刘 朋 16653126008
科技处联系人:潘凤兵,88117611,13181814431
附件:1.省局《关于开展2023年新型智慧城市重点课题揭榜挂帅暨细分领域优秀案例征集评选的通知》
2.揭榜方案模板
3.新型智慧城市优秀案例申报表
4.新型智慧城市优秀案例申报材料(模板)
5.新型智慧城市申报案例汇总表
科技处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