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规范教师外出参加学术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8-27 00:00:00 | 被阅览 次 | 来源: 9999js金沙老品牌科技处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术报告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规范教师外出学习、参加学术会议等工作,促进教师之间共享学习成果,现对外出学习、开会、考察的教师,提出以下要求:

一、外出参加学术活动的教师(包括学习、培训、开会等),回校后应在二周内在二级学院内召开专题报告会,报告外出学习收获。组织单位应于报告会结束后一周内将相关材料(包括:学术报告纸质和电子文档、多媒体课件、现场照片或录像资料、新闻稿等)提交科技处。

二、针对今年暑假期间外出参加学术活动的教师,各二级学院请尽快组织召开报告会,并于开学后两周内将相关材料提交科技处。

联系人:井瑞洁

联系电话:8811780213589087160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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