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监督一线的报道 | 让涉农项目资金真正惠及于民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王斯英 自云南楚雄报道

  秋日的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白云低垂,烈日炙人。

  走进楚雄市东华镇本东村,楚雄市委巡察组组长张海霞提醒记者戴上草帽,以防被晒伤。而在艳阳下开展对村巡察、走村入户了解情况是她工作的日常。

  本东村村口一个公示栏上,一张张展板图文明确地列举着今年以来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和处置结果。其中,上棚门二组的一口水井整改公示引起了记者的注意。“这口水井目前已经回归村集体使用,之前被个人据为己有。”张海霞回忆起实地核查时的场景依然记忆犹新。

  今年2月,在开展涉农项目资金专项巡察过程中,巡察组接到群众信访举报,反映本东村上棚门二组存在集体水井被个人长期占用情况。

  张海霞立即带队走村入户开展实地核查,发现大部分村民并不知晓这口水井的用途和归属。经过查阅村集体资金账目明细,以及走访镇政府相关负责部门,张海霞才了解到事情原委。2015年10月,东华镇政府为该村村民小组争取到2.5万元抗旱应急工程补助资金,建成了这口水井,用于解决村民灌溉需求。

  然而,时任村民小组组长周某某承揽该项目后,对机井及项目实施均未履行集体决策和公开公示程序,大部分群众并不知晓资金性质和项目内容,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均由周某某个人完成。机井建成后被其加盖房屋锁住,村里其他人无法使用。

  一边是村内百姓不停地在找水、挑水,而另一边国家财政投入专项资金修建的抗旱水井却成为私人用品,被“关”在不见天日的小房子里。村干部截留挪用村集体资产,相关管理部门宣传落实国家政策走过场,最终的结果是“惠农工程”没能真正惠及全组村民。

  巡察组了解情况后,立即将问题线索移交给纪检监察机关。东华镇纪委督促村党总支立即开展整改,拆除门锁,让井水真正为村集体所用,并通过村内公示栏向村民告知专项资金用途,以及巡察整改全过程。此外,还督促村党总支加强对村集体资产监管,认真落实涉农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制度,促进小微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最终,相关村干部已不再担任村民小组组长,并受到批评教育,返还占用期间收益。

  对本东村的涉农巡察源自于楚雄州开展的涉农项目资金专项监督整治。今年以来,该州纪委监委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情况纳入政治监督工作中,紧盯政策执行落实、项目审批建设、资金分配使用等关键环节,对2016年以来的涉农领域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盘点体检”。

  “本次专项监督整治工作分为全面自查、联动监督、合力整治三个步骤,计划用2023年至2024年两年时间,对全州10县市103个乡镇脱贫攻坚期间和乡村振兴以来涉农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全覆盖监督整治。”楚雄州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该州纪委监委紧盯关键环节开展下沉监督,采取行业部门和乡镇自检自查、同步开展专项巡察和专项审计、纪检监察专项监督压茬推进等方式,着力纠治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在东华镇新柳村,记者走进猕猴桃产业基地,一树树的猕猴桃绿叶舒展,黄褐色的猕猴桃挂满枝头。基地内,农户们正在剃叶、套袋、除草,一片忙碌的景象。

  据了解,该产业基地共育有250亩猕猴桃,预计今年可以产生600多万元的利润。然而就在今年初,产业基地曾因相关补贴未发放到位而导致资金难以周转。

  “当时我们在涉农资金自查环节发现有涉及该基地的两笔补助金共计20万元没有发放,其中一笔到账后搁置长达两年,影响了企业健康发展。”楚雄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李宏旺告诉记者,经进一步核查发现,该市财政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工作中存在不了解政策、慢作为等问题。最终,楚雄市纪委监委对相关责任干部给予批评教育处理,并推动补贴资金尽快按程序发放到位。

  “后续我们还将进一步健全完善‘纪巡审’联动监督协同机制,在巡深、审透、查实上下功夫,精准发现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推进乡村振兴涉农项目资金专项监督整治走深走实。”楚雄州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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