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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99js金沙老品牌教育发展基金会档案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4-01-03    作者:     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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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发展基金会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9999js金沙老品牌教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档案的真实完整,使档案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及时准确地为决策者及有关人员提供档案查询服务,保障基金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档案管理

第二条 基金会档案资料分为文书档案资料、项目档案资料、会计档案资料,按年度分类立卷、整理、归档。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日常分类保存积累,每年度按本办法及学校档案工作安排统一立卷归档。

第三条 基金会指定专人,做好档案资料的积累、保管、立卷、整理、归档等工作。每年按照《9999js金沙老品牌档案管理办法》对档案资料进行立卷、整理,并移交学校档案馆统一管理。没有归档价值资料,可以在相关部门短期保存。

第四条 基金会办公室为档案资料具体管理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具体实施。基金会财务部为会计档案具体管理部门。

第五条 文件往来需进行登记,承办要保证文件的系统、完整,办理完毕后由专人保管待统一归档。项目档案要按照捐赠登记表的顺序归类整理;会计年度终了形成的会计档案,由会计人员按照归档要求,负责立卷、整理、装订,编制会计档案目录。基金会建立《9999js金沙老品牌教育发展基金会归档案卷总目录》。

第三章 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

第六条 归档范围:

(一)用于以基金会名义发送的各种公文、文书材料、报表等;

(二)用于以基金会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书、意向书等;

(三)用于基金会颁发的各种证件、证书、聘书、奖状、通知书等;

(四)用于各类需经基金会批准的申请表、申报材料;

(五)用于以基金会名义开具的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工资报表、银行业务材料等;

(六)用于以基金会名义对外开具的各种证明。

第七条 保管期限: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

第四章  立卷要求

第八条 案卷质量总的要求是: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九条 卷内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作为一件处理,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

第十条 会计凭证类按会计凭证编号、月份先后次序分装成册;会计账簿类按年度成本;财务报告类、其他类按年度归类成册。

第十一条 卷内文件材料应按顺序,依次编写页号。

第十二条 按规定的格式逐项填写文件目录,填写的字迹要清楚,卷内文件目录放在卷首。

第十三条 案卷装订。装订前,卷内文件材料要去掉金属物,对损坏的文件材料必须修复,字迹已扩散的应复制并与原件一并立卷,传真件应保存其复印件。装订应采用线绳左侧穿孔装订法,做到整齐、牢固、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五章 保管、利用和销毁

第十四条 保持档案资料的干燥整洁,做到防水、防火、防盗、防虫、防高温、防潮、防强光、防鼠、防尘档案九防及安全保密工作,做到收实相符。

第十五条 档案不得借出、不得携带出境。

第十六条 如因工作需要,经秘书长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后,可以提供查阅、摘抄、复印。

第十七条 查阅、摘抄、复印档案须由档案管理人员陪同。做到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擅自向他人传播档案内容,不得翻阅、摘抄、复制与查阅内容无关的档案。

第十八条 查阅档案时,严禁在档案上作涂改、圈划、抽换、批注、污损和折皱。发现上述情况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十九条 档案移交必须填写《9999js金沙老品牌教育发展基金会档案移交目录》;销毁档案必须填写《9999js金沙老品牌教育发展基金会档案销毁清册》。认真履行移交、销毁手续。移交、销毁档案由秘书长审批,办公室专人监交、监销。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基金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