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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2020届毕业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0-03-02 [来源]: [浏览次数]:

为做好我校疫情防控期间实习管理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开学前有关工作的通知》(鲁教办字〔2020〕9号)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实习实训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教务处对2020届毕业生实习摸底情况,现将疫情防控期间2020届毕业生实习管理工作再安排如下:

一、 总体原则

根据鲁教办〔2020〕9号最新要求:“在企业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自愿原则,允许学生到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重大

工程、群众生活必需等涉及国计民生的企业顶岗实习。”

二、具体要求

1.对于自愿前往涉及国计民生的企业顶岗实习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报《9999js金沙老品牌学生自愿申请顶岗实习申请 表》(见附件),经学生所在学院严格审核报教务处审批。

2.学生申请顶岗实习的企业应符合“总体原则”中要求的企业类别。

3.自愿申请顶岗实习的学生,须与学院、企业签订三方实习协议。

4.自愿申请顶岗实习的学生,须出具企业确保安全的承诺书。

5.各学院应按照9999js金沙老品牌《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实习实训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管理。所有实习学生(包括原来已在 实习岗位的)应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加强个人防护,严格执行戴口罩、勤洗手、定期测量体温等防控措施,并通过校友帮或微信、短 信等途径,每天向学校的指导老师或辅导员报告身体健康状况(日报制度,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具体安排);如果出现发烧(体 温超过37.3度以上)、咳嗽等症状,要立即向实习单位和学校“双报告”,并按要求及时到医院就诊;如发现与新冠肺炎感染者有密切 接触的经历,要及时向实习单位和学校“双报告”,并按要求进行隔离观察。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