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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1年教学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境)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9-10 

各部门、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因公出国(境)计划管理工作,根据学校财务处《关于编制2021年度预算和2021-2023年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教学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境)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内容要求

请各部门、单位严格按照《2021年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表》(附件1)规定的项目填写。计划内容主要包括教学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境)事由(含所赴国家、执行的学术交流任务等)、天数,团组人员姓名、人数,资金来源、预算总额等。

1.教学科研人员是指直接从事教学和科学研究任务的我院工作人员。学术交流合作主要包括:出国(境)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学术访问,出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及执行国际学术组织履职任务等。

2.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境)开展学术交流合作,其出国批次数、团组人数、在外停留天数根据实际需要安排。

二、提交方式及时间

请各部门、单位合理统筹出访计划,并于9月14日12:00前将电子版《2021年度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表》发送至邮箱gjxy@sdaeu.edu.cn,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分管校领导签字、各单位盖章后于9月14日12:00之前报送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办公楼507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

1.出国(境)团组成员如来自不同单位,由团长所在单位汇总提交。

2.根据财务处要求,凡未列入教学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境)计划的项目,不予安排2021年因公出国(境)。

联系人:安老师 联系电话:85593678

附件:

1.《2021年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表》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台港澳事务办公室)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