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9999js金沙老品牌委员会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9年07月23日 09:24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不断巩固和拓展我校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提高政治站位

1.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切实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2.坚定不移改作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深刻认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改进作风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深刻认识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继续整治“四风”问题,抓住主要矛盾,特别要针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拿出过硬措施,扎扎实实地改,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

3.践行宗旨作表率。自觉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情感,带头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转变作风、身体力行,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以上率下、层层带动,形成“头雁效应”,坚决反对拖沓敷衍、懒政庸政怠政,以良好作风为全校党员干部作出示范和表率。

二、深入调查研究

4.把调查研究作为决策重要依据。坚持先调研后决策,做到不调研不决策、不充分论证评估不决策、不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不决策。实行重大问题定期研究制度,采取民主生活会、碰头会、务虚会等形式,对涉及学校事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及“三重一大”相关问题,进行集体研究决策。实行重点工作调研制度,校领导按照党委确立的年度重点工作,根据职责分工,每人每年至少确定2个重大调研课题,定期开展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报告,提出对策建议,党委会定期听取重大课题调研情况汇报。

5.改进调研工作作风。到基层调研要紧紧围绕调研主题,实事求是,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更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调研解决问题。调研要有更多的自主活动,力求全面、准确、深入了解情况,坚决杜绝走秀式调研。接受调研的基层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不得弄虚作假。考察点现场要真实,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汇报工作要实事求是,讲真话、报实情,不夸大成绩、不回避失误、不掩盖矛盾。调研指导工作既要讲成绩,也要讲问题,该肯定的肯定,该批评的批评,发现重要问题、了解到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学校及上级部门报告。

6.畅通意见渠道。认真落实校领导联系服务基层、专家、党外代表人士、离退休老干部等制度。完善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沟通机制。定期召开党外代表人士、学术带头人、离退休老同志等各类座谈会和情况通报会。发挥教代会、学代会等作用,广泛听取师生员工意见和建议。凡是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必须事先广泛征求并吸收师生员工的意见。积极做好信访工作,进一步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切实维护好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

7.严格执行调研纪律。统筹安排校领导调研活动。学校主要负责同志的调研,陪同的学校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不超过3人;其他校领导的调研,可视情况确定学校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是否陪同,其他陪同人员也可视情酌减;最大限度减少随行人员数量,无直接工作任务人员一律不到现场。校领导到基层调研,不得停止、限制正常的教学工作活动,不得干扰师生职工正常学习生活。调研期间严格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严禁接受基层单位及个人名义的宴请,公务接待一律不提供香烟、不上酒。

三、精简会议活动

8.减少会议活动。严格落实学校常规会议清单制度,合理安排全体中层干部会议、全体教职工大会、述职述廉会等大规模、综合性会议。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安排专项工作会议。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清理各类会议活动,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内容相近、时间靠近、与会人员重叠的会议,可合并套开或接续召开,能用文件、电话等形式解决问题的,不召开会议,坚决反对以会议落实会议。严格会议活动审批程序,以学校名义召开的全校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由党委(学院)办公室统筹安排,经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或报学校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学校各职能部门召开的全校性会议和举行的重要活动,先由分管负责同志审核把关,经报学校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后实施。涉外会议和重要活动还须经国际交流合作学院批准后实施。严格控制参加校外会议活动,凡与学校工作关系不大,带有旅游、度假或商业营利性质的会议和学习考察活动,均不得参加。

9.控制会议活动规模和时间。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活动规模,减少参加人员。严格控制会议时间,会议一般只开到下一级,确需扩大规模的,须报请学校主要负责同志同意;要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10.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进会议形式,提高会议效率。能一次性传达部署到基层的,坚决反对层层重复开会。会议要注重解决实际问题,不召开泛泛部署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行个人自学、专题辅导和集体研讨相结合,一般不到学校以外的地方举行。各部门(单位)组织的研讨会和其他会议一般在本单位会议室举行。会议组织单位要做好督促检查和跟踪落实工作,确保会议效果。

11.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加强预算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各部门(单位)举办会议活动,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切实降低会议成本。严格控制会议文字材料的发放,可以借助电子文本等方式发放的,不再发放纸质版材料。会议期间提倡自带包、笔、笔记本和水杯等。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搞豪华布置、不提供水果。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组织旅游及与会议无关的参观,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严禁使用会议费购置固定资产及开支与会议无关的其他费用。严禁到名胜风景区、度假区开会。学术活动应本着节俭原则举行。学校重大会议、重要典礼仪式力求庄重大方,注意节俭。

四、精简文件简报

12.严控各类文件简报数量和规格。制发文件坚持确有必要、讲求实效,从严控制发文数量。凡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上级文件对各级已有明确具体要求的,抓好贯彻落实,不再对应发文;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一律不发;可长可短的文件一律要短;一般常规性工作能在办公平台、新媒体平台等各类信息渠道公开发表的不再印发文件;会上已经印发的文件不再另行印发。可以党委(学院)办公室文件制发的,不以党委、学校文件制发。充分利用办公平台,严格执行文件制发网络运转流程,一般不接受纸质签署文件。严格发文计划管理,减少临时性发文,减少配套类、分工类文件数量,科学确定文件密级、保密期限和发布范围。严格控制工作简报,学校事业阶段性发展成果、重大活动、重要事项等可通过简报方式报送上级机关。各部门(单位)工作简报,通过本部门(单位)网站发布,不印发纸质版。校领导对需要传达落实的上级重要文件和批复事项,应根据时限及时落实到位。学校重要庆典或活动的刊物应注重内涵、体现品味、实用大方、不求奢华,对刊物的设计与制作,各单位负责人应严格把关、控制成本与印量。邀请校内人员参加会议与活动的邀请函,应尽量通过内部网或电子邮件交流信息,不使用贺卡式邀请函,提倡校内使用的信封、纸袋等循环多次使用。

13.提高文件简报的质量和时效。完善并严格落实前置审核机制,对提请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审议的,拟以党委行政名义制发的文件稿,会前由党委(学院)办公室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核。要加强发文统筹,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发文计划。大力弘扬“短实新”的优良文风,文件要突出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到简明实用,严格控制篇幅,部署重要工作的文件稿一般不超过6000字,部署专项工作或具体任务的文件稿一般不超过3000字。简报要言之有物,重点反映重要动态、经验、问题和工作意见建议等内容,减少一般性工作情况汇报,篇幅一般不超过2000字。各部门单位充分利用学校电子信息传播渠道,减少纸质简报资料的制发,降低运行成本,缩短流转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14.严格文稿发表。校领导代表学校发表讲话和文章,个人发表署名文章、出版著作,须报学校党委批准。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按程序报审并把关负责。

五、规范出访活动

15.合理安排出访。党委加强对学校外事工作的领导,严格按工作需要安排出访活动。出访活动要按工作程序,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提高出访成效。按照务实、高效、精简、节约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出访日程,实质性公务活动应占在外日程的2/3以上。认真总结出访情况,撰写出访报告,回国后10天内由团长签报学校党委。对出访达成的协议,要跟踪督办、抓好落实。

16.严明出访纪律。带头严格遵守外事纪律,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安排食宿。不得随意变更已经批准的出访任务、路线和日程,不得接受驻外机构、团体和个人赠送礼品。外方所赠礼品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出国人员在国外原则上不赠送礼品,不搞宴请;确有必要以学校名义向受访单位赠送礼品的,由国际交流合作学院统一安排,并报请学校主要负责同志审批。礼品互赠涉及金额较大的,需报请党委审批。出访时不搞迎送,由有关部门会同国际交流合作学院联系安排相关事宜。个人接受国(境)外授予的学位、勋章及荣誉称号等,须事先按程序报批。

六、改进新闻报道

17.精简会议活动新闻报道。校领导出席会议活动,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出席一般性会议和活动不作报道。校领导新闻报道中的职务称谓根据会议活动主题内容确定,不必报道担任的全部职务,一般不超过2个。认真做好涉及学校全年工作部署、出台重要政策和重要工作安排、涉及全局工作的会议和活动的报道。按照精简务实、注重效果的原则,进一步压缩新闻报道数量、字数。校领导出席的活动和同一场会议活动原则上只综合报道1次。学校党委行政主要负责同志出席的重要会议活动,安排在校园网主页的重要位置播发,文稿控制在1000字以内。其他校领导出席的会议活动,报道字数酌减;出席各单位部门会议活动,可根据会议活动的价值酌情报道。特殊情况需作报道的,须报党委批准,字数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18.规范调研活动新闻报道。调研活动新闻报道要多反映师生关心的实质性内容,更好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师生。党委行政主要负责同志调研,新闻报道文字稿不超过900字。其他校领导调研,报道字数酌减。对陪同调研的部门单位负责同志、相关工作人员,报道中不列名。

19.规范其他新闻报道。校领导代表党委走访慰问老同志、老党员、困难师生、先模人物以及节日期间坚守岗位的教师干部职工等,党委行政主要负责同志走访慰问的,文字稿不超过500字;其他校领导走访慰问的,可综合报道1次。党委行政主要负责同志代表学校参加校际交流活动和学术活动,文稿不超过800字;其他校领导代表学校参加校际交流活动和学术活动的,文稿不超过500字。

20.规范新媒体报道。除重大校际交流和学术活动外,党委行政主要负责同志活动一般不在新媒体报道,如确需报道要从严从简,控制数量、字数和推送频率。其他校领导的活动不在新媒体报道。

21.加强改进对外宣传。对学校事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会议和活动,争取在省内乃至国内的重要报刊、电视节目、门户网站和新媒体进行报道。

22.加强新闻报道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学校有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党委成员的新闻报道工作由党委宣传部(统战部)负责统筹协调和日常管理。涉及重大会议活动的新闻报道工作,党委宣传部(统战部)会同党委(学院)办公室统筹安排。党委宣传部(统战部)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报道字数、版面、时长、画面。

七、厉行勤俭节约

23.反对铺张浪费。带头发扬艰苦奋斗作风,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严格监督和控制公款支出,降低公务活动成本。完善学校国内外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用餐和住宿标准,杜绝超规格接待,严禁超规格住宿,不安排到娱乐场所。严格审核审批相关费用单据,超标部分按照相关规定报请学校领导审批。学校内部教工活动一般不安排公务用餐,确实需要的,按相关规定报请学校领导批准后,在学校食堂安排就餐。带头节约能源资源,严格执行有关婚丧喜庆等事宜的规定。

24.规范差旅出行。校领导的差旅活动,一律不提特殊要求,不作特别安排,严格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住宿、就餐,并按标准交纳食宿费。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差旅报销。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不得借出差之名办私事。

八、严格待遇规定

25.严格办公用房管理。坚持统一管理、集约使用的原则配备办公用房,党委(学院)办公室按规定标准统一配置使用办公用房,办公用房不得超标。不得豪华装修,不得配置高档办公用品、高端设备和豪华家具。在退休或者调离原单位时应及时腾退办公用房。

26.严格个人住房管理。按规定购买公有住房,不得超过规定的建筑面积标准,禁止以地下室、阁楼等名义变相扩大面积。

27.严格公务用车管理。按规定配备使用公务用车,不得超编制超标准配备车辆,不得配备使用轿车以外的越野车等其他车辆作为专车,禁止对配备车辆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进行豪华装饰,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赠送的车辆。严格执行用车规定,学校公务用车由党委(学院)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度。合理调度公务用车,统筹安排行程,路程相近的公务活动可拼车。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格公务用车使用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登记和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回单位或者其他指定地点停放制度,节假日期间除工作需要外应当封存停驶。实行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集中采购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健全公务用车油耗、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和年度绩效评价制度。

28.严格秘书人员管理。党委行政主要负责同志、校领导按规定一律不配备秘书。

29.严格医疗保健休假。严格遵守医疗保健规定,在保健定点医院进行就诊和年度体检,如因病情需要在其他医院就诊,按规定程序办理。按规定的时间等要求安排休假,实行严格报批制度。

九、严格落实责任

30.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学校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党委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党建工作,以上率下传导压力,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31.自觉接受监督。个人有关事项要按规定向组织报告,不得隐瞒或变相隐瞒应向组织报告的个人、家庭、亲属重大事项,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32.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各部门(单位)领导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廉洁齐家,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要求他们谨言慎行、本分做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打着旗号在外面谋取利益的要坚决制止,涉嫌违纪违法的要主动交有关部门依纪依法处理。禁止领导干部及亲属违规参与企业经营性活动。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求特殊照顾。

十、强化监督检查

33.建立“责任清单”制度。建立校领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责任清单”制度,校领导每年年底前对照清单进行自查,并在学校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汇报,认真查找“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采取过硬措施,坚决加以整改,务实取得实效。

34.强化督查落实。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贯彻执行本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将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督查办公室要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并向学校党委会汇报执行情况,每年年底向全校通报,对违反规定的要建议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处理。纪检监察部门要把监督执行本实施细则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特别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的发现和查处力度。组织人事处把执行情况纳入干部管理和考核。财务处加强审核,严格预算执行,对于违反规定的开支不予报销。审计处要每年对各单位会议活动和公务接待等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

35.加强监督检查。各部门(单位)要把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师生员工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自觉接受师生员工的监督。督查办公室要定期督促检查各单位落实本办法情况,有关情况每年年底向校党委会汇报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

36.本实施办法由学校党委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党委(学院)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承担。本实施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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